作者:时间:2024-09-17
一、基本要求许
1、可证类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分为第二类和第三类,第三类需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2、法律依据: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企业需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
3、场地要求办公场所:办公场所面积至少45平方米,仓库面积至少40平方米,有条件的企业建议办公面积60平方米以上,仓库面积40平方米以上。
4、库房要求:库房选址、设计、布局需符合医疗器械贮存要求,防止混淆、差错或污损,库房条件需符合特定要求。
5、人员要求专业人员:需有3名相关人员(公司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检人员)备案并持有证书,质量负责人需有相关专业证书。
6、社保和经历:办理现场检查时会查人员社保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经历证明。
7、产品要求产品信息:必须有符合业务范围的产品信息,并出具证书。
8、质量管理体系: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器械在经营环节质量受控。
二、记录要求质量记录:企业应建立覆盖医疗器械经营全过程的质量记录,包括供货者和产品资质审核记录、采购合同和协议、进货查验记录等。
三、制度要求质量管理体系: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等。
四、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应履行收集和管理质量管理相关信息、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等职责。
五、新要求现场检查:办理现场检查时会查人员社保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经历证明。
六、严格执法:执法层面更加严格,注重人员专业能力和合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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