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68-0287

医疗机构申办条件

一、有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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