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时间:2024-12-12
为指导应用纳米材料的医疗器械产品的管理属性和管理类别判定,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应用纳米材料的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填写反馈意见表,并于2024年12月16日前反馈至wys-xbs@nifdc.org.cn,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纳米器械分类反馈意见”。
附件:1.应用纳米材料的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12月2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
上一篇:医疗器械许可证代办
下一篇:省药监局审评核查张家港工作站多措并举帮扶医疗器械产业发展
1895716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