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时间:2024-09-23
一、符合法规要求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是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应获得国家资质认定证书(CMA),同时检测能力领域应涉及医疗器械。
二、第三方检验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
1)检验报告应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
2)对于产品技术要求完全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检验机构必须取得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资质认定,报告封面加盖资质认定标志CMA章,并在报告备注中注明;
3)产品技术要求不涉及或部分涉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检验并出具报告的,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对承检能力予以自我声明,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我声明内容为“该产品技术要求不涉及/部分涉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能直接作为资质认定许可的依据,但本实验室对报告涉及的检验项目具备相应的承检能力。”
总之符合法规要求的医疗器械产品检验报告,不仅需要来自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而且报告本身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形式和内容进行编制。只有确保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才能为医疗器械的注册与备案提供可靠依据,进而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企业在选择检验机构时,应当注意其资质情况,并确保所提交的检验报告符合各项法规要求,这样才能顺利完成医疗器械的注册与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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